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校(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申请结题:
1. 完成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
2. 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材料;
3. 项目依托二级单位审核通过。
二、结题材料
(一)校(院)科研系统提交材料(登录方式:信息门户—业务直通车—人事科研外事—科研系统)。
1. 校(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自然科学类,附件2:社会科学类),上传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后的PDF版本。
2. 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科技奖励、人才培养等。
注:前期已系统提交进展报告且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直接上传结题材料;仍未填报进展报告的项目需先录入项目信息,补充进展报告,经单位、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填报结题材料。
(二)线下纸质材料
1. 校(院)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
2. 科研系统提交的附件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单面打印,结题申请书审核意见页为单页,已发表论文只提供论文首页和标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按顺序左侧装订。
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三、时间要求
1. 科研系统提交的材料,3月2日前各单位完成系统审核。
2. 纸质材料,2月28日前交至勤笃楼305房间(自然科学类)、306房间(社会科学类)
四、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王海军 19863687001;
社会科学类:王颖15698127881;
科研系统技术人员:李宜雷 13331042791
科研部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