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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4/09/12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以下简称“课题”)一般项目(第二批)的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一、课题类别

本批次课题为资助类一般课题。拟立项30项后期资助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申请人可按照学科优势和专业特长自行设计题目申报。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2.《决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拓展研究

3.健全推动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4.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5.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6.构建中华文明山东标识体系研究

7.深化山东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8.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研究

9.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

10.新时代山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研究

11.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安全监管制度

12.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工作举措研究

13.山东沿海区域经济循环发展研究

14.山东空天经济新动能培育研究

15.数字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山东实践研究

16.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实践探索和总结研究

17.上合示范区综合改革探索研究

除以上研究方向外,申请人可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会议精神,自主选择其他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题目申报。

二、课题申报

1.课题只能以单位推荐形式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直接申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省直部门(单位)、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社团之一作为推荐单位。

2.课题实行线上申报,不受理线下申报。申请人和推荐单位分别登陆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系统http://rc.

sdssdc.com:3100/subject/loginhome根据操作提示完成申报。

3.课题管理系统开放及我校审核截止时间:2024918日—26日上午11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完成课题的申请及系统提交工作,过期学校不再审核。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内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注重诚信、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2.每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是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同时还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已承担省社科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1个课题。

4.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多头申报,申报的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不能申报。

(二)推荐单位

1.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承诺担任课题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质量关。

2.推荐课题的研究方向应符合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或业务领域。

3.省级社团应是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或会员单位,推荐课题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应符合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且课题负责人应是本社团会员或正式工作人员。

4.市社科联只能推荐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课题,不能跨地域推荐。

5.未成立社科联的高校不能直接向省社科联推荐课题。

6.本次申报暂不限定各单位推荐数量,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课题均采用后期资助方式,依据中期检查和结项质量区分不同课题类别分别给予资助。

(二)除特别说明外,课题研究时限自正式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三)不接受省外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省社科联学术部 牛秀琳(053182866270   053182866306

校(院)科研部:王老师 0531-59556827

技术咨询:数据中心 丁文彬   1531818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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