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山东省社科联与各有关单位联合发起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为深化实验室有组织科研,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现面向全国发布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重大招标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深入开展研究,推动民族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深度合作,与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学科交叉融合,综合运用实验室理念思维、研究方法、新兴技术,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创新,推动产出原创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成果,助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二、研究选题
1.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内在逻辑研究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研究
4.山东各民族互嵌发展研究
5.山东与边疆民族地区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渊源和演变发展研究
6.儒家文化与边疆民族文化融合发展研究
7.新时代山东援藏援疆研究
8.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视域下的黄河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9.山东大运河区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与现状研究
10.泰山文化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需遵循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注重科研诚信,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
3.申请人应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
(二)推荐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3.对申请书和研究方案进行全面审核、统一报送,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我校集中受理及系统审核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6日上午11:00。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成员只能再参与1个项目;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申请人原则上应组成团队申报,团队中应有跨学科跨领域研究人员联合开展合作研究。
(三)申报渠道
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管理系统:
http://rc.sdssdc.com:3100/subject/loginhome。
五、项目结项
(一)研究时限:1年。
(二)结项形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专家集中结项验收,以结项验收后资助形式资助。
(三)结项要求: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咨询报告,并附一篇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且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0%)。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立项后凡以本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1.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应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其中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2.以咨询报告形式结项的,需由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明确签批或国家部委采纳应用的证明材料1篇及以上。
凡以本项目名义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著作权归属于省社科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和项目承担者,发表时须注明“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重大招标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和项目编号。若其中一方擅自供第三人使用,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诉责险保险费、赔偿金等)。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省社科联: 阎亚男 (0531)82866367范新刚 (0531)82866269
王汝良 (0531)82866306
校(院)科研部:王老师 (0531)59556827
技术咨询: 丁文彬 1531818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