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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项目

关于做好2024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5/01/27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该符合学术规范,一般由问题的提出、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

2.领导批示:应为市级以上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呈报内容须与课题紧密相关。

3.论文、专著:需为我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正式报刊发表、正式出版社出版,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其中2、3两项需注明“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

1、重大和重点课题所需相关材料:(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需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各一式5份,《结项申请汇总表》、查重报告1份。(2)以领导批示、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结项的,需提供批示、论文发表刊物、专著(审核后退回),成果要报、《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一式5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

学校将于2月底安排“重大和重点课题”结项鉴定会议,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进行结项鉴定,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ppt汇报准备,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一般课题由学校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所需相关材料:课题研究报告、成果要报、查重报告各1份;以领导批示、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结项的,需提供批示、论文、专著复印件各1份;《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3份、《结项申请汇总表》1份。

特别注意的是,所有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需项目负责人填写完善并签名。

以上电子版和纸质版整理完善后,请科研秘书统一于2月18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泰安长城路校区行政楼314房间。

3、延期课题

未参加鉴定评审且已申请延期的2023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

如2024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需经申报单位同意,并于2月18日上午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部。

三、有关要求

1.各课题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督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好课题结项工作。

2.对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放弃。凡 2024 年度社科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 2025 年度社科课题。

联系人:王老师 0531-59556827

邮箱:kybsk20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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