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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2/05/0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医学会《关于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渠道

中华医学科技奖下设医学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青年科技奖。两种渠道推荐:

1、单位推荐

我校通过山东省医学会推荐。

2、科学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及工程管理学部的中国籍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的1项候选项目或1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具有推荐资格的院士名单以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和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发布的名单为准。每位院士只能联合推荐1项或1人。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2020、2021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再次推荐。

3.2020、2021年中华医学科技奖的获奖项目前三位完成人不得作为2022年推荐项目完成人。

4.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5.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已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6.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的争议或纠纷。

7.推荐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相应论文、论著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包含国内单位,相应的专利应由国内团队发明或设计。

8.青年科技奖推荐项目要求前三位完成人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青年科技奖获奖项目主要证明材料日后不能再次用于申报青年科技奖,5年内不能再次用于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其他奖种。

9.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精神,鼓励推荐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鼓励推荐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成果,不得推荐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10.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11.符合《中华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及《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5月9日下午5点前将“2022年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PDF版命名为“中华医学科技奖项目(候选人)汇总表--***单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帅

电 话:18653839983

邮 箱:kyc@sdfmu.edu.cn

 

科研部

2022年5月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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