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4日     点击:

各单位:

为做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一)结题范围

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且已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其中2022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3年立项的青年和面上项目,本次为末次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标准

1.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结题:

(1)完成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

(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审核通过。

2.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五)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

(六)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七)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7月9日前: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结题申请书(附件1,一式一份,普装)以及结题证书(附件3,一式四份,普装)提交至勤笃楼308集中审核用印(用印后统一返回)。

(二)7月13日前: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附件2)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PDF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中医药科研人才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

(三)7月14日12时前:各单位结题项目的纸质版结题证书(附件3,一式四份)进行汇总,与结题汇总表(附件4)一并交至勤笃楼308室将结题汇总表Excel和盖章版PDF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jhk@sdfmu.edu.cn,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项目审核:项目负责人、单位须对照形式自查表认真做好形式审查,省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

(二)加强科研诚信与医学伦理建设: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本次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7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末次结题的项目,各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单位因故未提交结题申请的,将不再推荐申报此类项目。

联系人:王 昌

联系电话:0531-59556821


附件:

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形式自查表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证书

4.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


科研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