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5〕52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现将2026年上半年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卫健委组织立项的、已完成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题的项目。本次结题工作主要涉及2024年度立项、往年申请延期以及暂缓通过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严格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项目结题报告封面。
(二)目录(根据结题报告实际情况自拟)。
(三)《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填报信息须与签订的合同书保持一致,如遇工作调动以立项时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准。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著且见刊并标注项目编号)、授权专利、获奖等。
(五)项目合同书(确保是盖章版)。
(六)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七)医学伦理审批报告等辅证材料。
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包括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交《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
三、结题程序
(一)结题申请。项目结题须提交纸质材料,并通过“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dkyxm.wsglw.net/)同步提交线上申请,确保系统填报内容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纸质版结题材料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按统一顺序编排胶装成册,A4纸单面打印,确保签字。
(二)结题审核。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实施期满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按相关程序报批审核。在项目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研究任务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省卫健委有权终止或撤销项目。
四、有关要求
(1)第一次报送。请各单位科研部秘书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负责人,严格对照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形式复核表(附件3)做好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将PDF版结题材料和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excel版(附件4)于5月15日(周五)下午16点前统一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jhk@sdfmu.edu.cn进行初审。
(2)第二次报送。第一次报送的材料经初审、核实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一份),确保完成所有签名。涉及合作单位的项目,完成合作单位盖章,请于5月22日16:00前交至科研部(勤笃楼308室),科研部将统一申请财务和承担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是省医科院的各二级单位务必认真做好结题审核工作,并将最终纸质版结题材料于5月22日16:00前交至科研部(勤笃楼308室)统一申请用印,并将结题汇总表excel版(附件4)同步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jhk@sdfmu.edu.cn,科研部将不再统一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省卫生科技与人才发展中心联系人:朱凯,王冠青
电话:0531-61323019,0531-51766195
科研部联系人:王海军 0531-59556821
科研部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