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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4 点击量:

各单位:

为做好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2025年度第二批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一)结题范围

202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1年及以后立项且已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其中202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21年立项的青年和面上项目,本次为末次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标准

1.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结题:

1)完成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

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通过。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结题材料(清单)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二)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三)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四)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五)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知识产权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

(六)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七)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结题申请

1.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线下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结题材料(左侧装订,胶装1份)、结题证书(附件2,普装4份)及形式自查表(附件31份,本人签名)。

2.2021年(含)之后立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PDF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结题证书仍提交纸质版(见附件2,普装4份)。

(二)结题审核(提交线下材料)

1.2020年立项项目:需提交结题材料、结题证书、形式自查表。

2.2021年(含)之后立项项目:只需提交题证书

请各二级单位统一收取相关纸质材料,并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于202571412时前交至勤笃楼308。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邮箱(kybjhk@sdfmu.edu.cn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项目审核

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单位须逐级对照形式自查表认真做好形式审查,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

(二)加强科研诚信与医学伦理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联系人:王昌 0531-59556821


科研部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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