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第一批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标准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及以后立项、已完成任务书考核指标的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其中2020年立项的青年和面上项目,本次为末次结题,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题标准
1. 达到以下标准的项目可结题:
(1)完成项目任务书考核指标;
(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
(3)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审核通过。
2.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结题:
(1)研究过程或结果违背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规范的;
(2)完成任务不到85%的;
(3)提供的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4)擅自变更《任务书》考核目标、研究内容的;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6)项目延期一年仍未完成任务,事先未得到审批的;
(7)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包括项目延期、成员变更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三)研究工作报告(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创新点及不足等);
(四)研究技术报告(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结果与分析、主要结论/讨论、参考文献、附录等);
(五)实验动物合格证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六)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授权专利、新药证书等(复印件);
(七)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八)医学伦理证明或知情同意书等其他辅证材料。
三、结题程序
(一)结题申请
1. 2020年立项项目进行线下结题。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结题材料(1份,左侧装订,胶装)、结题证书(见附件3,4份,普装)及形式自查表(见附件4,1份)。
2. 2021年(含)之后立项项目进行线上结题(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首页http://124.133.43.204:81/)。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自查表逐一检查结题材料后,上传结题材料 PDF 版文件(自查表无需再提交)。结题证书仍提交纸质版(见附件3,4份,普装)。
(二)结题审核
1. 线下结题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审核负责人提交的纸质材料、盖章汇总后,由各单位科研秘书集中报送,并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5)、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bjhk@sdfmu.edu.cn,纸质材料请送至勤笃楼305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本次受理时间截止为2025年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 线上结题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见山东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首页 http://124.133.43.204:81/,科研部于1月8日前完成审核。结题证书纸质版请送至勤笃楼305室。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须逐级对照形式自查表认真做好形式审查,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的项目,若不符合形审要求将直接退回,延至下次结题。项目承担单位要对结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结题质量。我委将组织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予以结题,并进行公布。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退回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对于末次结题的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因故未提交结题申请的,责任由个人和单位承担。仅变更不结题的项目本次暂不提交申请,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加强科研诚信与医学伦理建设
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诚信承诺,如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2. 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管理主体责任,在项目结题过程中对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联系人:王海军 0531-59556825
科研部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