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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 发布日期:2023/08/09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校(院)字〔2021〕6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校(院)各教学机构;科研、教辅机构;直属附属机构均具备2023年度校(院)科学技术奖推荐资格,推荐本单位优秀项目。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严格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要求推荐,涉密项目不得作为校(院)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二)推荐单位的基本要求

推荐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负责进行推荐材料的形式审查,并对推荐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三、推荐程序

(一)形式审查

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和形式审查对照表(附件3)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推荐公示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主要完成人(姓名、排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对本项目贡献)。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校(院)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工作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对2023年度校(院)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纸质盖章推荐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各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2023年度校(院)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已获上级奖励的项目,不予授奖。

2、已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申报校(院)科学技术奖。

3、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1日下午5:00前。

4、纸质版材料包括:

(1)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双面打印,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

(2)推荐项目汇总表

(3)附件(第九部分)简表

(4)推荐项目公示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帅、孙振红

电话:0531-59556822、0531-59556820

电子邮箱:kyc@sdfmu.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行政楼303室

附件:

1. 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2. 推荐项目汇总表

3. 项目形式审查对照表

4. 项目应用证明(参考格式)

5.《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6. 附件简表(模板)


科研部

2023年8月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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