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7所高校审计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和上级主管部门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办法,各单位管理的省级和厅级等各类自然科学项目,如不(未)能在项目实施期满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结题手续的,请按照项目所属的类别指定的延期申请表模板,在6月3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勤笃楼309,并将以“汇总表+单位名”命名的汇总表发送至科研部邮箱。
注:科研平台系统中有项目延期申请模板的用指定模板,如未指定模板,请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联系方式:郭老师 59556820,张老师 59556827。
附件1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附件2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变更情况(空表)
附件3 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新)
附件4 项目延期申请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6月21日